开玛莎拉蒂跑车拖警124米致重伤,新加坡男子被判入狱、终身禁驾、跑车充公!
开玛莎拉蒂跑车拖警,男子被判入狱、终身禁驾,姐妹要求法官通融,反对充公跑车。不过法官指男子是跑车车主,用跑车干案,加上是惯犯,最后批准控方申请充公跑车。
《新明日报》之前报道,2017年11月17日晚上,被告李成言(38岁,音译)在没有系安全带的情况下,在勿洛水池路开着玛莎拉蒂跑车,被交警拦下后突然开车,将交警拖行124米,导致交警受重伤。为此,他被判坐牢四年七个月、罚款3700元,以及终身吊销各级驾照。
当时,他对罪成和刑罚提出上诉,保释在外等候上诉案的审理,但保释期间却多次开车外出。
控方上个月到国家法院向法官要求,充公被告李成言(图)的玛莎拉蒂跑车。(档案照)
2021年3月11日晚上,李成言酒驾,遇到路障检测不过关后,就猛踩油门逃走。为躲避警员,他以140公里时速飙车,还多次闯红灯,到了大成一带的工业区后摆脱警员,弃车逃离。他前后共面对79项控状,包括收受贿赂、触犯滥用电脑法令、触犯远程赌博法令、危险驾驶、闯路障、吊牌期间继续驾驶等罪行,最终共得坐牢六年四个月16周。
控方上个月到国家法院向法官要求充公被告的玛莎拉蒂跑车。
不过,被告的姐妹提出反对,并指被告曾向父母承诺,跑车卖掉后,会将所得还给父母,因此父母才是“车主”。
被告姐妹说,父母借大笔钱给被告支付律师费,还代被告承担他双胞胎女儿在日本的生活费。
被告有个42岁严重智障的哥哥,目前由父母照顾。
被告姐妹说,父母生活不易,法律不该这样惩罚他们。
不过法官庭上解释,根据公路交通法令,控方可以向法庭申请充公重犯者干案时所用的车子,法庭也必须批准申请。
由于被告是惯犯,也是跑车车主,用跑车干案,法官最后批准充公跑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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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:李耀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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